学校建立了以助学贷款为主体,包含“奖、助、贷、勤、减、补”多种形式为一体的全方位资助体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全校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特困补助、勤工助学的管理与发放等工作。
国家助学金是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奖励标准为全国平均每人每年2000元。
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是每人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是每人每年5000元。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或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银行贷款,申请金额原则上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管理好、落实好国家和学校资助资金的同时,还积极联系社会各界面向全校设立奖、助学金。目前,社会各界在我校设立的奖、助学金有:黄如论奖学金、黄如论助学金、华藏奖学金、邓廷琮教育基金助学金、张英骏教授助学金、爱德基金会女子升大助学金等。
在新生入学期间,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立“绿色通道”,让到校报到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先办理入学手续,入校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采取不同的办法给予资助。
希望全社会都伸出关爱之手共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