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申报贵州师范大学首批辅导员工作室的通知》(校党发〔2018〕75号)要求,经现场答辩、专家评审,最终分数及立项建设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拨打电话向学生工作部(电话:0851-83227046)反映。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