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部分地区陆续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为慎终如始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常态化防控各项工作,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贵州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就进一步加强近期疫情防控工作发出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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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落实首站责任制,加强中高风险地区来黔返黔人员管理服务。
各地要严格落实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管理服务首站责任制,按照“两早两全、应检尽检”的要求,对全国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持有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合法证明的,抵达我省后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阴性者放行;无健康绿码或无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合法证明的,一律实行抵达我省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和进行2次核酸检测,阴性者放行。要迅速组织对5月30日以来从北京市来(返)黔人员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注意工作方式方法,积极引导相关人员做好个人健康情况申报,对14天内去过北京市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或接触去过北京市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人员的,一律从入黔之日起补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2次核酸检测;对14天内从北京市低风险地区来(返)黔的,按照“愿检尽检”原则,引导其进行核酸检测。各地要高度关注国内疫情风险变化信息动态,实时调整中高风险地区名单,有针对性地落实管控措施。
二、严格落实发热门诊、药店等重点机构管控,加强对发热病人的管理服务。
各地和各级卫健、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发热门诊、药店等重点场所的管控,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条块责任。要加强发热门诊管理,凡是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的人员,一律进行核酸采样检测并详细登记信息,一旦结果为阳性要立即送将军山医院集中隔离治疗。要加强对药店的管理,零售药店不得向未能提供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医生处方的人员售卖退热药,发现有发热等可疑症状人员或购买退热药的人员,要按照规范登记相关信息,并通知当地社区,立即将发热症状人员送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三、严格落实农贸市场、超市、冷库等重点场所管控,全面开展卫生清洁和防疫检疫工作。
各地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进一步加强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冷库等重点场所的管控,按照卫生防疫相关要求,对售卖、存储进口食品、生鲜食品、冷冻食品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餐饮场所以及储存场所等,全面开展日常清洁和消杀,并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抽样核酸检测,对环境和物品进行抽样检测。对经检验发现问题的要立即报告,并按照相关要求,第一时间采取管控处置措施。
四、严格把好商品货物检疫关,阻断涉疫风险货物入黔渠道。
海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立即启动对进口商品特别是进口食品的抽样检验检疫,切实把好进口食物防疫安全关;要加强对走私冷冻肉产品的打击力度;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货物、邮件、旅客行李等要严格进行消杀。对从其他口岸入黔的进口商品、食品要进行监管和抽样检测,严防相关涉疫风险货物经进口渠道流入我省。
五、严格落实快速反应机制,确保管控处置及时有效。
各地要组建快速反应工作专班,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强化部门间协调联动。要加强疫情防控物资调度和储备,确保重要物资及时保障到位。健全完善涉疫风险处置应急预案,持续开展涉疫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快速反应能力。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启动快速反应机制,按照相关工作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坚决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管控、第一时间流调,坚决阻断传播链,有效遏制疫情蔓延扩散。
六、严格加强面上防控工作,织密疫情社会防控网。
认真落实国家疫情防控技术指南和有关规定,继续做好复工复产企业、校园、养老机构、福利院、监所、精神卫生机构等重点机构,机场、火车站(高铁站)、长途客运站、酒店、宾馆、旅游景区等重点部位,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商场、超市、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扫码通行和体温监测,落实预约分流、控流限流、通风消毒等措施,在医疗机构、公交车、地铁、超市、电梯等密闭公共场所要佩戴口罩,鼓励在相应入口处增设口罩售卖点。压实属地、行业、单位、个人责任,强化基层社区网格化排查管理,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群防群控。要深入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普及防控知识,倡导科学佩戴口罩、垃圾分类投放、保持社交距离、分餐分筷、看病网上预约等健康生活方式,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疫情防控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