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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开展2015年毕业生基层就业(服务)服务期满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工作
2015-04-23 15:36  

    为引导和鼓励我省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5年省属高校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材料的通知》(黔教办函【2015】31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贵州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黔财教【2009】114号)及《省教育厅关于对<贵州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补充说明的通知》(黔教助发【2012】222号)精神,我校正在积极为学生办理毕业生下基层就业(服务)服务期满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工作。

    第一阶段(2015年3月16日——2015年4月10日)网上受理申请工作已经完成,目前,第二阶段(2015年4月15日——4月30日)现场确认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现场确认地点在宝山校区学生事务服务中心。服务期满学生依据要求准备好提交资料,在接待处首先进行资料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再到学生事务服务中心进行现场确认。因我校基层就业服务学生较多,为方便受理人员尽快办理,学工部工作人员周末和中午不休,加班加点,为全省各地远道而来的学生做好审核服务,切实做好学生的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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